Product category
Related articles
詳細介紹
1.消防應急疏散照明控制器簡介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配合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使用,在火災時刻,能夠準確給出的疏散路徑指示,智能打開消防應急標志燈的指示方向以及應急照明燈,幫助建筑內的人群選擇逃生疏散路線,指引逃生方向,保障群眾的人身,為各商家擔心的問題解決了后顧之憂。該系統主要應用于機場、軌道交通、隧道、客運樞紐、醫院、學校、體育館、展覽館、星級酒店、商業樓盤等場所。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由控制器(主機)、集中電源(供電)和燈具(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等幾部分組成。
1.1.消防應急疏散照明控制器系統功能
聯動報警功能
控制器能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發生火災時,自動接收火災報警系統的信息,并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同時顯示屏指示報警地點,記錄報警時間,聲音報警將直保持,直至點擊“消音”按鈕實現消音。
系統監控功能
控制器可對系統內部的所有組件工作狀態進行24小時監控,實時檢測其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包括集中電源、燈具。
故障報警功能
當系統組件之間的通訊線或電源線發生短路、斷路故障時,控制器會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在顯示屏上指示故障發生時間、故障設備、故障類型以及故障區域。
自檢功能
自動檢查控制器中所有狀態指示燈、顯示屏、喇叭、打印機是否正常。自檢功能分為常規自檢、月檢和年檢,定期檢查電路故障,隱患。常規自檢方式為所有指示燈閃亮、顯示器、音響器件發聲;月檢方式為上電48h后,每隔30天應急工作30~180秒;年檢方式為每年應急工作時間不少于30min。
備電功能
內置備用電源,主電源供電不足時,備電源自動切換,切換過程中系統保持平穩運行狀態,有效保證系統可靠運行,且備用電源至少保證應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3h。
記錄存儲與查詢功能
當系統發生應急啟動、故障等事件時,控制器能自動記錄事件類型,事件發生時間,事件發生區域以及事件的詳細信息,可在日志記錄中自定義查詢日期及范圍,控制器能存儲事件記錄超過10000條。
導光流功能
控制器可通過軟件界面設置燈具順序閃亮的頻率,2~32Hz可設。
權限控制功能
為確保系統的運行,操作權限分為“管理員級別”、“操作員級別”和“值班員級別”三個級別,不同級別的操作員具有不同的操作權限。日常用戶級:實時狀態監視及操作、事件記錄查詢、監控模塊遠程復位;監控操作級:實時狀態監視及操作、事件記錄查詢、監控模塊遠程復位、設備自檢;系統管理級:實時狀態監視、事件記錄查詢、終端遠程復位、設備自檢,控制器系統參數查詢、控制器各模塊單獨檢測、普通用戶添加與刪除。
2.系統設計依據
?GB50016-2018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116-201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17945-2010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GB51309-2018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
3.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設計說明
3.1.系統組成
應急照明控制器
控制器是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系統主機。控制器與FAS(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聯動,在火災發生時,智能地控制指示燈的開關。控制器通過總線網絡實時監控各個終端,在險情發生時,自動將信息指令發布到每個終端,終端收到指令之后自動開始工作,如頻閃、變向、開、滅燈等工作,引導人員撤離。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是安裝在建筑物內的備用集中式集中電源裝置。集中電源可以為消防標志燈、照明燈供電,保證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正常工作。
消防應急燈具
為人員疏散、消防作業提供照明和標志的各類燈具,包括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和消防應急標志燈具。
3.2.安裝場所
3.2.1.應急照明控制器
消防控制室或者有人值班的場所。
3.2.2.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消防控制室、低壓配電室、防火分區內的配電間或豎井內,設置環境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3.2.3.消防應急標志燈具
安裝要求:
出口標標志燈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安裝在出口或疏散門內側上方居中的位置;受安裝條件限制標志燈無法安裝在門框上側時,可安裝在門的兩側,但門*開啟時不能被遮擋。
b.室內高度不大于3.5m的場所,標志燈底邊離門框距離不應大于200mm;室內高度大于3.5m的場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標志燈底邊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
c.采用吸頂或吊頂式安裝時,標志燈距出口或疏散門所在墻面的距離不宜大于50mm。
方向標志燈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保證標志燈的箭頭指示方向與疏散指示方案致。
b.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兩側的墻面或柱面上時,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應小于1m。
c.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上方時:
(1)室內高度不大于3.5m,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宜為2.3m~2.5m;
(2)室內高度大于3.5m的場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標志燈底邊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
d.當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轉角處的上方或兩側時,標志燈與轉角處邊墻的距離不應大于1m;
e.當安裝出口或疏散門在疏散走道側邊時,在疏散走道增設的方向標志燈應安裝在疏散走道的頂部,且標志燈的標志面應與疏散方向垂直、箭頭應指向出口或疏散門;
f.當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的地面上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標志燈應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位置;
(2)標志燈的所有金屬構件應采用耐腐蝕構件或做防腐處理,標志燈配電、通信線路的連接應采用密封膠密封;
(3)標志燈表面應與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離不應大于3mm,標志燈邊緣與地面垂直距離高度不應大于1mm。
(4)樓層標志燈應安裝在樓梯間內朝向樓梯的正面墻上,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宜為2.2m~2.5m。
3.2.4.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a.照明燈宜安裝在頂棚上。
b.當條件可安裝在走道側面墻上,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裝高度不應在距地面1m~2m之間;
(2)在距地面1m以下側面墻上安裝時,應保證光線照射在燈具的水平線以下。
c.照明燈不應安裝在地面上。
3.3.設備選型
3.4.系統配置
3.4.1.系統拓撲
3.4.2.帶載能力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每個通訊回路zui多帶32個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DC36V輸出的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所帶設備點數不應超過480點或不超過集中電源額定功率;
功率總線每個回路帶燈具的數量與燈具功率和布線距離有關。
以下數據的前提是電源線纜使用2.5mm2線,燈具之間的距離為10米,當距離加長時,數量應減少。
燈具功率 | 建議數量 |
1W | 30 |
3W | 25 |
6W | 15 |
9W | 10 |
3.4.3.配置步驟
根據4.2.4和4.2.5布燈規則在項目平面圖上布置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和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根據4.4.5的計算原則確定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功率和數量。
3.4.4.燈具布線方式
功率總線技術屬于低壓總線技術,通過在供電電纜上調制控制信號,替代了傳統分離的控制電纜和供電電纜,并大幅度提高通信穩定性。為了增強抗干擾效果,要求采用RVSP雙絞線,并且鋼管進行鋪設。應避免與強電走在起。
功率總線可適應總線型、星型、樹型等任意方式鋪設,極大方便施工布線,并且可以防止錯接發生,簡化施工維護。
3.4.5.應急照明集中電源計算
1、根據建筑結構特點、防火分區劃分,選擇合適的應急電源安裝位置和供電范圍;
2、確定供電范圍內所有應急燈具的總功率Wd = Wd1 + Wd2 + …+ Wdn;
3、計算應急電源的zui低功率為Wz = Wd / 0.8,確定合適的應急電源型號和數量;
4、如果應急電源的回路數不能滿足需求,可通過增加集中電源來擴展回路;
5、應急電源每個回路的帶載功率參見產品參數中的輸出電流能力;
3.4.6.應急照明照度計算
照度計算的目的是根據所需要的照度值及其它已知條件(應急照明燈具形式及布置,房間各個面的反射條件及污染情況等)來決定應急照明燈具數量。或在照明器具形式,布置光源的數量都已確定的情況下,計算某點照度值。
4.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設備介紹
4.1.應急照明控制器
控制器是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系統主機。控制器與FAS(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聯動,在火災發生時,智能地控制指示燈的開關。控制器通過總線網絡實時監控各個終端,在險情發生時,自動將信息指令發布到每個終端,終端收到指令之后自動開始工作,如頻閃、變向、開、滅燈等工作,引導人員撤離。
4.1.1.產品特點
設備可視化、狀態查詢、故障報警
智能疏散算法
聯動方式:火災自動報警和協議和聯動信號
系統自檢功能:月檢和年檢
4.1.2.產品參數
4.1.3.結構特征
A-C-A100外觀尺寸圖
A-C-A100/B3外觀尺寸圖
4.1.4.接線端子
A-C-A100接線
備注:
① 通訊總線接線端子為外接通訊總線接線端子;
② 外接通訊總線須采用屏蔽雙絞線;
③ 開關量信號輸出為1組常開無源觸點,容量:AC220V/3A或DC30V/3A;
④ 開關量信號輸入為有源信號,輸入電壓為DC24V;
⑤ 設備的保護接地端子要妥善接地;
⑥ 為保證通訊質量,敷設CAN總線通訊線纜時,建議采用規格為NH-RVSP-2×1.5mm2的線纜。
A-C-A100/B3
備注:
① 通訊總線接線端子為外接通訊總線接線端子;
② 外接通訊總線須采用屏蔽雙絞線;
③ 控制輸出為2組常開無源觸點,容量:AC220V 1A或DC30V 1A;
④ 設備的保護接地端子要妥善接地;
⑤ 為保證通訊質量,敷設CAN總線通訊線纜時,建議采用規格為NH-RVSP-2×1.5mm2的線纜。
4.1.5.布線示意
通訊回路線纜:建議采用規格為耐火NH-RVSP-2×1.5mm2的線纜
產品咨詢